示范中心
实验室制度

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通讯员:    编辑者:陈三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    阅读:    

为了充分有效利用现有实验室设备,发挥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作用,提高利用率,实现资源共享,为了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服务,在完成正常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对校内、外实行开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实验室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需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借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室的设备及使用方法,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与用途,对自己负责保管的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和维修。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积极、主动、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五、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耗材严格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

六、本院人员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用申请表》,必须经中心主任及主管院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七、除实验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实验室、占用实验室或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学期向实验室中心主任报告一次消耗性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协助实验室主任提出实验材料采购计划,保证教学实验正常进行。

九、实验室内严禁在未允许状态自行接电,不允许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打闹﹑大声喧哗。

十、实验室主任有权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对违章者有权作出适当处理,并可视情况报告院有关领导。

地址:湖北省湖北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X2楼
Copyright © 2021 湖北理工学院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