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

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通讯员:张莹    编辑者:陈三     审核人;易定国

各班级:

根据《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荐评选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爱祖国爱家乡,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3.学习主动性强,态度端正,具有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并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5.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体质健康达标,乐观向上。

6.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文艺特长,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

7.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主动担当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倾斜。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市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主动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根据评选名额,评选前要广泛宣传动员,向全院师生公布评选名额、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2、凡具备资格的学生均可提出参评申请,由教学院通过集中民主评议的方式择优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材料通过网络形式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2日-5月14日。

3、各教学院推荐材料上交学工部后,学工部将在学工部网站公示5天,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公示时间为5月15日-5月19日。

四、材料报送

1、《黄石市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于5月12日上午9点前发至邮箱,纸质版于5月12日上午11点前交到X2-314。

2、《黄石市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1)内要粘贴照片,“主要事迹”栏可附页,600字以内。

3、按照申报表的要求样式来填写,凡不按照表格样式要求填写或改动表格样式的,将视为无效申报资料不予受理。例:申报表中,申报类型填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出生年月带“年月”;政治面貌填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或其他;民族带“族”字;申报表内容在一页纸内,表格样式不要大幅改动。

五、评选要求

1、学院会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凡未经过公开、民主程序上报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2、学院充分发挥评选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把评选工作与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

     

附件:

1.黄石市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2.黄石市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科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友情链接 :中国日报|VOAEnglish|中国英语网|沪江英语|四六级官网
Copyright © 2018-2021 湖北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招生联系电话:0714-636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