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实行一年一认定,为了更加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校贫困学生的人数及困难程度,加强对贫困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学院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民政城乡低保、民政特困救助、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烈士子女、受灾地区或其他原因致贫的学生。
二、认定办法及程序
参照《湖北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细则》执行。
三、个人申请
1.由学生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根据特殊群体类型和家庭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对家庭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申请表的个人承诺内容和签名必须手写,承诺内容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2、按照学校诚信感恩教育系列活动要求,申请人需参加“大学生诚信感恩”主题宣传手抄报大赛、诚信感恩征文等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寒假或春季学期发布。
四、认定与建档程序:
1、2024年9月4-14日,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其他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资助评议小组(班级全体学生选出班级人数的20%成员),普通学生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小组成员不能是申请建档的学生。申请人将上述材料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成员结合申请人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在班级进行初评(初评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三日)。
2、2024年9月18日,各班将初评材料交外国语学院学生科,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查材料,将拟认定建档名单进行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
3、学校认定通过公示后,即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可在每年10-11月申请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国家励志奖学金(大二及以上年级,且综合测评总成绩85分以上)。
五、学院还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查阅学生档案、电话家访、实地家访、个人(包括申请者本人和周围同学)访谈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学校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希望各班仔细阅读本通知,按照条件在班级认真地重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要确保认定与建档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获得国家的资助,要确保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其他补充说明和要求:
1、为树立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与回馈意识,建档后将自动纳入外国语学院“小蜜蜂服务队”,参与维护语言学习示范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各班认定小组的成员,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对待申请人,应对本班申请人的情况十分了解。不了解的要主动通过观察、交谈等方式增进了解。严禁班级“轮流坐庄”,将国家资助平均分摊享受,或者是上缴为班费。
3、有以下情况的坚决不予考虑建立家庭积极困难学生档案:
违反校纪校规屡教不改者:如:长期旷课、迟到;酗酒、赌博;沉迷网游、手游者;驾驶无牌、无照摩托车、小轿车者;
高消费:购买高端、高价位衣服、鞋、箱包、手机、单反相机等商品;
不必要消费:请客吃饭;网游、手游等虚拟业务充值等。
4、未提及的情况和方面,由班级认定小组和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后给出结论。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24年9月4日